外国语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度国家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申请表见附件)

 

        根据学校的规定,我院成立了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我院专项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一、评定范围:一年级学生不参评,本学年出国、延期、休学和停学的学生不参评。留学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优先考虑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生;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服务。

     三、奖学金标准: 博士生1万元/人·年,学术型硕士生0.8万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生0.8万元/人·年。     

     四、博士生奖学金由学院统一组织评定。请将填好的申请表于1014日前交到民主楼邵晓梅老师信箱。 

     五、 硕士先由各系所中心组织评定,请将申请表1014日前交到本系所主管研究生的系主老师的信箱或系所中心办公室(详见如下)。 

     六、 各系所中心负责老师于1018日上午10点前将向学院提交初评名单。

 

世文所:程小牧老师信箱

英语:英语系办刘水老师处

俄语:俄语系陈松岩老师信箱

德语:黄燎宇老师信箱

法语:董强老师信箱

西班牙语:卜珊老师信箱

日语:日语系办杜晓梅老师处

印度:萨尔吉老师或陈明老师信箱

阿拉伯语:林丰民老师信箱

朝语:王丹老师信箱

东南亚:咸曼雪老师信箱

西亚:时光老师信箱

亚非:魏丽明老师信箱

语言学:高彦梅老师信箱

日语专业学位:马小兵老师信箱

英语专业学位:李丽敏老师处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161010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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