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一、开学注册:
 
1.      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09610日上午注册地点在民主楼101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有关选课、上课等事宜请注意研究生院的通知。
2.      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3.      所有学生(包括07级、08级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本年度培养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交费的具体要求如下:
1)选择银行划款交费的同学请于825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校园金穗卡内,学校将通过银行进行划款。如汇款,请于825日前办理,以保证汇款及时到帐,汇款时注明姓名、学号。
2选择现场交费的同学,请于学校规定的注册日或注册日之前(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交费。交费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15 下午1:00-4:15,交费地点:财务部四教办公区 102室(法学楼西侧,有北京大学结算中心标志)。
     有关交费的其他细节请参照财务部的相关通知。
4.      注册时,同时用优惠卡读写仪增输火车票购票次数至4次(一学年)。
 
二、毕业生确认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和学分
 
1、注册时,博士生请查看博士学业环节完成情况。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在14至24日上午来教务办找刘老师。
 
2、08级硕士生请查看成绩单,成绩单中课程类别有误的同学请14至24日上午来教务办找刘老师,学分未完成的同学请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选课,务必在三年级第一学期完成学分。
 
3、学校要求三年制硕士生最迟在第五学期初完成做开题报告。请08级硕士生本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后,尽快将开题报告表格交到教务办。(开题报告表格下载地址http://grs.pku.edu.cn/py/content/py09120801.doc)
 
三、学籍异动时间
 
所有预计于20111月毕业的学生的学籍异动(延长学习年限),应在20101015以前申请。
1、申请学籍异动者,须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选择“学籍信息”后,点击“新增异动申请”并选择异动类型,填写完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打印审批表,并按表格上的程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定向和委培的学生,在“相关单位意见”栏中,必须有委定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然后再交到教务办公室。)
2、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    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2)    2006级(含)以前的各届计划外研究生申请延期时,需缴纳延长期间学费,延长期间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3)    2007级(含)以后的所有各届研究生在申请延期时,均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2)中的标准。
(4)    住房和学业奖学金等其它事宜参照学校相关部门的规定。
3、在校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硕士生不能超过5年,博士生不能超过8年。硕博连读生的入学年月为硕士入学年月。按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能进行电子注册,即不能进行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同时,无电子注册记录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就业派遣。
4、已经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和即将于20111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能再申请延期,届时仍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应由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按其学业的实际完成情况,作出结业或肄业的结论。
 
四、注册时,请预计20111月毕业的同学做好“预毕业生情况审查表(一)”的核对工作。
 
五、研究生上课通知、选课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主页通知。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要求选课。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