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退休教师获得学术资助的规定

 关于离退休教师获得学术资助的规定
(自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学院为鼓励在学术上保持活跃的离退休教师从事学术活动,为离退休教师提供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和出版学术著作的资助。
申请获得此项资助的离退休教师需满足下述两项条件之一:
一、 该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资助,处在该项目的规定资助年限内,未申请项目延期;
二、 该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之后的三年内。
具体申请程序需按照学院的《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规定》和《学术出差报销的规定》执行。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