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一带一路上的东方文学”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东方文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增强全国高校相关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探索研究生教育的新方法和新体制,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与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将于20187月联合主办“一带一路上的东方文学”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


师资力量及教学目的

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涵盖了印度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言文学和亚非语言文学4个博士点、14个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19个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本期“一带一路上的东方文学”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依托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有关东方语言文学学科各系所的教学师资力量,同时聘请国内外东方文学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国内外大学的学者参与授课。

本期暑期学校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国家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下属四个二级学科——印度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言文学和日语语言文学、国家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下属二级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领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的学术创新能力,提高学员们的文学研究理论水平。

本期暑期学校项目侧重于“一带一路”战略与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跨学科综合研究,将“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引入东方文学的学术视野,与历史学、宗教学、民俗学、社会学、文艺批评等人文社科多学科相结合,融入到东方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中来,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新时代,探索东方文学的新趋势和新发展,探讨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方法和途径。从课程设置到师资聘请以及课程内容,本期暑期学校既继承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的优势传统,又将发挥引领国内东方文学研究方向的作用。


时间与地点

201879日至720日,时间两周,北京大学校内上课。


暑期学校的活动、考核方式及结业证书

暑期学校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并组织学员按主题分组展开研讨,设立研究生交流奖项,设优秀论文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暑期学校要求学员结合自己的学术训练背景,运用所学的相关知识和理论,对相关问题和课题加以探讨,提交论文并做口头发表。全程听课,参加研讨并提交课堂研究论文,达到暑期学校要求的学员可获得北京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结业证书。


学员选拔方法

1.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全国各高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和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攻读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高校讲授世界文学、外国文学、比较文学和东方文学课程的青年教师。

计划招收正式学员100人(含本校学员)。

2.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510日。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报名表格,同时提交一篇与东方文学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论文初稿,论文或论文初稿随报名表格一起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西门外文楼“东方文学暑期学校”信箱,邮编:100871(特别提醒:由于快递公司的投递方式不同,目前只接收EMS。同时,请将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和论文发送至fec@pku.edu.cn,邮件主题为学校名+姓名+暑期学校报名”

本校研究生可于2018530之前把报名表直接送交北京大学西门外文楼“东方文学暑期学校”信箱。

3.录取条件:

录取的原则主要依据申请者的教学、教育、科研背景和提交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提要或提纲的水平,并关注申请者当前的研究课题以及毕业论文选题。

正式录取名单将于20186月初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网页/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网页(http://grs.pku.edu.cn/http://sfl.pku.edu.cn/)公布。


学费和食宿费用

暑期学校学费将由北京大学全额资助,免费提供相关学习资料。暑期学校免学费,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信息查询

有关历届东方文学暑期学校的举办情况及课程设置、北京大学周边公寓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登陆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主页查看。


北京大学东方文学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