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人文学部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的通知

特别提醒:外国语学院接收申请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接收申请:外国语学院教务办燕园大厦626 叶老师处。


人文学部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加强对人文学部延长期博士生的管理,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根据《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补充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人文学部博士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资助额度及年限

资助对象为在其基本学习年限内具有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已经缴纳延长期学费、完成注册且正处于延长期第一学年的人文学部博士生。

资助额度为2500元/学期,资助年限不超过一年。处于延长期第二学年及以上的学生不得申请。

注:博士生延期期间学费须自行缴纳。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博士生填写附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审批表(人文学部延期博士生使用)》,经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将纸质表格交至学院教务老师处。各单位请于2018年10月25日(周四)前集中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5层522室),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后,确认其获资助额度。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培养办公室,电话:62753984。

附表: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审批表(人文学部延期博士生使用)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