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注册通知

外国语学院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在校研究生注册、学籍异动、2010年7月预毕业研究生个人信息审核

一.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5日。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到外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民主楼101室办理注册手续。
2. 所有学生必须将本年度培养费、住宿费和其它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停发学业奖学金,且选课结果无效。财务部办理交费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请提前交费。
3. 对不按期到校的学生,学院将严格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入本人学籍表。

二、注册时,请预计2010年夏季毕业的同学做好“预毕业生情况审查表(一)”的核对工作。
   (1) 请每一位预计毕业的研究生核对本人基本情况,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籍贯省”、 “入学年月”、“毕业年月”、“专业”、“身份证号”等与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电子注册相关的项目,一定要认真核对和修改,无误后签名确认。特别注意,身份证号缺失的同学务必将准确的身份证号填在表格中。
   (2) 如发现姓名、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非升位)有误,必须提供能同时显示修改前、后信息的派出所证明原件,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才能更改,否则更改的内容无法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3) 照片一律用统一照相的照片。研究生院将于下学期安排补照,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提醒还未照相的同学注意相关通知。

三、学籍异动
    1、本学期毕业班研究生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本人在个人门户中提出申请,打印并请导师系主任签字后提交教务办公室。(定向和委培的学生,在“相关单位意见”栏中,必须有委定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然后再交到教务办公室。)
    2、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3、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住房自理或视学校房源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4、2006级(含)以前的各届计划外研究生申请延期时,需缴纳延长期间学费,延长期间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5、2007级(含)以后的各届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并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4中的标准。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