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英语口语竞赛通知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承办单位
1.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 承办单位: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外语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
秘书处设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下设办公室及命题组、竞赛组、评判组和仲裁组,负责竞赛各方面工作。
 
二、竞赛程序
竞赛分为英语专业专科组、英语专业本科组、非英语专业专科组和非英语专业本科组4个级别。竞赛程序分为预报名、校内选拔、初赛和决赛四个阶段。
(一)预报名
5月17日前,各学校按照如下要求确定参赛级别及指导教师,并上报《预报名表》
1.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最多可报4个队,每个级别限报1个队(含混合组队)。
2. 每校报领队1名。每队报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可由领队兼任,同一指导教师可以兼任多队指导教师。
3. 允许混合组队。混合组队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跨类型:队员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学生;
(2)跨专业:队员包括英语专业、非英语专业学生;
(3)跨层次:队员包括专科、本科学生。
混合组队的,按就高原则参赛。即专本混合组队参加本科组竞赛,英语专业与非英语专业混合组队参加英语专业组竞赛。
4. 队名:各校队名按“校名+专业+层次”命名,如“**学校英语专业专科队”。
(二)校内选拔
6月21日前,参赛学校要按照如下要求选拔参赛选手,组建学校代表队,并上报《报名表》(附件4)。
1. 北京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教育(含开放教育)、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注册的在京在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生,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 参赛选手的资格认定以报名时的学籍状态为准。
3. 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内与其它高校合作办学的分校(分院、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工作站等)学生,经协商一致,可以该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的名义参赛。
4. 高起本层次的学生参加本科层级竞赛。
5. 每队限报参赛队员3名。
6. 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选拔参赛选手。一旦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则取消该选手及所在代表队的比赛成绩。
(三)初赛
1. 初赛拟安排在9月中下旬的星期六、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各组别初赛分别设赛场。
3. 初赛赛场根据申办情况由组委会选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决赛
1. 各组经初赛选拔出的选手参加决赛。
2. 决赛拟安排在10月中下旬的星期六、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决赛赛场根据申办情况由组委会选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抽签规则
初赛、决赛选手的出场顺序由选手本人抽签决定。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到场,由领队或指导教师代抽签。未参加抽签,则视为弃权。
 
四、初赛形式
4个组别均采用“定题演讲”和“看图答题”两种形式。
1. 定题演讲: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为3分钟。定题演讲题目由命题组确定,在预报名后下发;
2. 看图答题:由选手抽取一张图,准备1分钟,然后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为2分钟。看图答题范围由命题组确定,在预报名后下发。
 
五、决赛形式
(一)专科采用“阅读+表述”的形式。由选手抽取一篇300词左右的英文短文,准备10分钟,然后根据短文后的问题进行表述,时间为3分钟。
(二)本科采用“即席演讲”和“回答问题”两种形式。
1. 即席演讲:由选手抽取一个题目,准备10分钟,然后即席英文演讲,时间为3分钟。
2. 回答问题:选手回答评委根据即席演讲题目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
(三)阅读范围和即席演讲范围由命题组确定,在初赛后下发。
 
六、评分规则
(一)评分标准由评判组拟定。
(二)评委根据评分标准为选手打分。现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选手得分。
(三)为公平起见,便于评委统一把握评分标准,前3位选手的成绩在第3位选手比赛结束后,经评委商议统一公布,其余选手比赛结束后当场亮分。
(四)初赛、决赛在晋级名额出现得分并列时进行加赛。加赛出场顺序由选手现场抽签决定,每位选手回答评委提出的2个问题,分数高者晋级。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项
1. 团体奖:根据每队3名参赛队员初赛成绩与进入决赛队员成绩总和计分,对各组总分前8名颁发团体奖。
2. 竞赛贡献奖:对积极协办初赛、决赛院校颁发竞赛贡献奖。
3. 竞赛组织奖:对积极组队参赛院校颁发竞赛组织奖。
(二)个人奖项
1. 选手个人奖:各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根据参赛情况,按比例确定各奖项名额。
2. 指导教师奖:各组获团体前8名代表队的指导教师。
(三)奖励形式
1. 主办单位向团体奖项和个人奖项获得者颁发奖牌和证书。
2. 向所有参赛队员颁发参赛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