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奖助学及奖教基金”章程(201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基金的名称、设立与宗旨

      第一条  基金的设立。2013年,由北京大学著名学者李赋宁先生的亲属、学生、其他校友等捐资(后附捐赠者名单),并经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同意,设立“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奖助学及奖教基金”(以下除特殊情况外,简称“李赋宁基金”或“本基金”)。本基金的英文名称为:Li Funing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Fund。首批捐款以及后续捐款进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下设的“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奖助学及奖教基金”专设账户。凡为“李赋宁基金”捐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代开具由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捐赠收据(在美国的捐款者的捐赠免税,见第四章)。本基金设立后,经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申请,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将按相关规定,对基金予以配套资金支持;由此获得的配套基金全额计入本基金的本金。
      第二条  本基金的宗旨在于支持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缅怀西方语言文学大师、著名教育家、翻译家李赋宁先生,以他杰出的学术与教育成就、严谨的治学精神、高尚的为人品德影响和激励学生,奖励(“奖学金”)和资助(“助学金”,其总额度不少于“奖学金”的总额度)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品学兼优或生活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帮助和鼓励他们继承北京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优秀传统,更加发奋地学习和研究。本基金下设的“奖教金”(不超过奖助总额度的三分之一)用于奖励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职教师(尤其是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激励他们修身敬业,努力工作,奋先争优,弘扬北京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优秀传统,帮助推动外国语学院的事业不断前进。
      第三条  本基金为永久性基金。对于2015年4月28日之前(含4月28日)的捐款,本金不动,每年以支取利息等形式的收益金作为奖励和资助之用;对于2015年4月28日之后的捐款,与利息一起作为奖励和资助之用。

第二章  基金的管理

      第四条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对李赋宁基金进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确保该捐赠资金专款专用。
      第五条  本基金的使用管理由李赋宁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基金的收益情况确定每年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奖教金”的名额。本基金管理委员会依托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院务会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进行“奖教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院务会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负责将评审结果在一周内报本基金管理委员会。本基金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本章程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规定,确保捐赠款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  每一自然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李赋宁基金管理委员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本基金的全体捐赠者通报当年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收支情况。
      第七条  李赋宁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主任助理一名、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主任由校方代表担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和委员由捐款方代表、外国语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英语系主任担任(首届李赋宁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见附则)。
      第八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可根据需要延长任期。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调整需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备案。

第三章     基金的申请与评审程序

      第九条 “奖学金”评定范围与流程:凡在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均有资格申请。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由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负责接收,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报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北大教育基金会,实施奖学金发放。
      第十条 “助学金”评定范围与流程: 凡在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家庭经济困难,品行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均有资格申请。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助学金”申请表》,如实说明家庭经济状况,然后上交学院学生工作部门。认定小组通过相关材料和与学生面谈的方式来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加以评估。学院学生工作部门综合考虑评估结果与申请者的学习和品行,提出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北大教育基金会,实施助学金发放。
      第十一条 “奖教金”评定范围与流程: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在职教师均有资格提出申请,也可以直接由外国语学院下属系、所向院里推荐。系、所负责接受和审核申请,决定是否向院务会推荐,由学院院务会根据系所的推荐讨论决定获奖教师人选,并将所决定的人选报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北大教育基金会,实施奖教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以上三个奖项每年评定一次。
      第十三条 奖助金发放标准:“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次人民币3500元,“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助学金”获得者每人次人民币3000元,“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奖教金”获得者每人次人民币5000元。
      第十四条  每一年度获奖学生中,来自英语语言文学学科的学生人数应不少于获奖学生总人数的50%;获奖教师中,来自英语教学和研究岗位的教师人数应不少于获奖教师总人数的50%。
      第十五条  本基金每一年度的资助人数依照该年度利息等收益确定。根据物价变化和基金的年度收益,可以适时调整奖助额度。

第四章     捐款方式、接收账户

      第十六条  本基金为开放型累加基金,欢迎后续捐款的投入。捐款方式为自愿、随时、不限金额。
捐赠款接收账户信息如下。
捐款人汇款之后,请将捐款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捐款额度以电子邮件形式同时通知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
1.人民币汇款(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明确基金项目的名称“李赋宁基金”):
账户名称: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可以缩写为:工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帐号:0200004509014477781;
汇款用途:“李赋宁基金”。
在国内已经开通了网上银行的可以进行网上捐赠:
http://www.pkuef.org/pkuef/donate_pkuef.php
2. 外币汇款(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明确基金项目的名称“李赋宁基金”Li Funing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Fund):
收款人名称(Beneficiary’s Name):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收款人账号(Bene’s A/C No.):335057363326(港币)或者 320757363263(美元);
收款行名称(Bene’s Bank Name):中国银行北京北大支行(Bank of China, Beijing Haidian Beida Sub-Branch);
收款行地址(Bene’s Bank Address):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资源燕园宾馆一层(1st FL Beijing Ziyuan Yanyuan Hotel, No.1 The Summer Palace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收款行清算代码(Swift Code):BKCHCNBJ110。
3. 在美国的捐助者可以汇款给“北大教育基金会(美国)”,该基金会所开收据可用于免税。捐赠方式可以寄支票,或者在线捐赠(无论以何种方式向本基金捐赠,均需在汇款时注明给“李赋宁基金”“Li Funing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Fund”,可以缩写为“Li Funing Fund”),见链接网址:http://www.pkuf.org/more.php?lanmu=19&left=1&lang=cn。
支票抬头: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USA);
邮寄地址为: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USA),510 Broadway, Suite 300,Millbrae, CA 94030
联系电话: (650)259-9883。
4. 非美国地区的捐款人尽可能通过银行汇款,如果需要寄支票,邮寄支票的地址为:北京大学镜春园75号院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邮政编码:100871 (Address: 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75 Jingchunyuan,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支票接收人为: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需指明捐款对象为“李赋宁基金”)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需指明捐款对象为“Li Funing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Fund”)。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地址:北京大学镜春园75号院,邮政编码:100871(Address: 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75 Jingchunyuan,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垂询电话:86-10-62761152(亚洲部);86-10-62751595(欧美部);86-10-62763353(项目部);86-10-62751021(财务部)。
传真:86-10-62755998。
电子邮箱: pkuef@pku.edu.cn;foundation@pkuef.org;
网址:http://www.pkuef.org。
      第十八条  首届李赋宁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刘树森; 副主任(以姓氏笔画为序):申丹、郑清文、黄必康; 主任助理:郝田虎;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刘楠祺、汪卫平、赵晓宇、姜金根、高峰枫
秘书:陈静
基金管理事务及管理委员会的日常联系人为秘书。详细联系方式如下:
陈静,电话:86-10-62751570,13161030100;电子邮件:ceal@pku.edu.cn;
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部:刘雯,电话:86-10-62763353,传真:86-10-62755998,电子邮件:lixiang@pkuef.org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2013年4月10日起开始生效,“李赋宁外国语言文学奖助学及奖教基金”同时正式成立。并于2015年4月 28 日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进行第一次修订。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李赋宁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4月28日

附:李赋宁基金启动资金捐款人名单:
人民币捐款:
李赋宁先生的亲属二十万元、俞敏洪十五万元、老溪六万元、周小英-赵兵夫妇五万元、沈弘两万元、辜正坤两万元、袁宪军两万元、刘迺银两万元、黄必康两万元、王东风两万元、许德金两万元、陈香兰两万元、周小仪-舒莉莉夫妇两万元、于小星一万元、廖飞一万元、汪宁红一万元、宣末一万元,金丝燕一万元、陈力川一万元、王丽亚一万元、刘世生一万元、姜红一万元、符海鹰一万元、宋海波一万元、许娅一万元、段枫一万元、封宗信一万元、韩加明一万元、王宁一万元、高怡萍六千元、韩敏中-盛宁夫妇一万元、李雅梅-朱宁夫妇一万元、袁明-韩启德夫妇一万元、周亚荣五千元、刘楠祺五千元、赵晓春五千元、薛汇如五千元、方开瑞五千元、陈礼珍五千元、惠海峰五千元、柯彦玢五千元、姜金根五千元、吴红亮五千元、赵杭五千元、匿名捐款人五千元、吕学玲三千元、周淑梅三千元、高一虹三千元、赵素平三千元、王铁军三千元、高峰枫三千元、李梅三千元、刘华三千元、郝田虎-程英夫妇五千元、刘建华-张桂珍夫妇五千元、敖琼两千五百元、梁菠两千五百元、黄运特两千元、高若惟两千元、刘长颖两千元、蒋琬两千元、车耳两千元、苏薇星两千元、李松两千元、艾华两千元、高剑妩两千元、杨秋萍两千元、韩邦凯两千元、沈彤两千元、周志建两千元、许晖两千元、赵宇红两千元、雷亮一千六百元、郭来舜-戴璨之夫妇两千元、白晓东一千元、钱军一千元、龚文庠一千元、陈难先一千元、顾丽萍一千元、万盛文一千元
外币捐款:
港币:张隆溪一万三千港币,汪卫平一万两千港币,徐兆彤一万港币
英镑:纪瑛琳一千英镑
    美元:赵晓宇五千美元、路波波两千美元、谭黎两千美元、张婷两千美元(代捐)、李颖两千美元、刘怀宇一千五百美元、夏玮一千美元、陈小凌八百美元、姚渝生五百美元、冯文铨五百美元、陈纳五百美元、李红梅五百美元、王颀五百美元、曹慧毅五百美元、周轶群三百美元、朱金鹏两百美元、于疆两百美元、刘冰两百美元、陈星辉一百美元、吴若思一百美元、顾立光一百美元、罗竞一百美元

后续捐款人名单(截至2015年4月28日):

人民币捐款:
刘树森一万元、桑宁五千元、匿名捐款人五千元、李松两千元(第二次捐款)、
外币捐款:
港币:岳志明一万五千港币、华倜一万港币
 美元:李颖两千美元、刘怀宇一千五百美元、时幼馨两百美元、刘冰两百美元

后续捐款人名单(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人民币捐款:
李敬五万元

后续捐赠人名单(截至2017年5月15日):
人民币捐赠:
纪瑛琳二万元、彭蓉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