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2010-2011-2注册通知


外国语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
在校研究生注册、学籍异动、2011年7月预毕业研究生个人信息审核

一.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至25日上午。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到外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民主楼101室办理注册手续。
2. 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如,一学期同时3门或以上必修、限选课不及格;经重修后累计两门次仍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2) 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研究生,一律先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报到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3) 未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4) 未按时交费但之后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5) 对不按期到校的学生,学院将严格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入本人学籍表。
(6) 所有学生(包括07级、08级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本年度培养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研究生应于学校规定的注册日或注册日之前(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交费。交费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15 下午1:00-4:15,交费地点:财务部四教办公区 102室(法学楼西侧,有北京大学结算中心标志)。

二、学籍异动
1、本学期毕业班研究生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本人在个人门户中提出申请,打印并请导师系主任签字后提交教务办公室。(定向和委培的学生,在“相关单位意见”栏中,必须有委定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然后再交到教务办公室。)
2、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3、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住房自理或视学校房源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4、2006级(含)以前的各届计划外研究生申请延期时,需缴纳延长期间学费,延长期间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5、2007级(含)以后的各届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并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4中的标准。                                          
6、 在校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硕士生不能超过5年,博士生不能超过8年。硕博连读生的入学年月为硕士入学年月。按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能进行电子注册,即不能进行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同时,无电子注册记录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就业派遣。

三、4月15日前,请预计2011年夏季毕业的同学做好“预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在校内门户中核对个人信息,并将相关性能系填写完整、正确。

路径: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学生业务——学籍信息——查询和修改个人信息——核对所有信息并填写完“出生地”“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点击“保存”

四、照片一律用统一照相的照片。研究生院将于下学期安排补照,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还未照相的同学注意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五、请登录个人门户,关注自己的学分和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有问题可以在注册周后,来教务办咨询。

学分完成标准:总学分完成,必修学分完成。

博士生:完成学分——第三、四学期综合考试——开题报告——预答辩

硕士生:最迟在第五学期初完成做开题报告,并交到教务办留存。开题报告表格下载地址http://grs.pku.edu.cn/py/content/py09120801.doc)。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