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办理本科学生注册(交学费)工作程序

根据《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一至四条,特规定以下本科生(中国籍)注册程序:

1.学校每学期注册一次。

2.当前学期处在停学、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无需注册。

3.北京大学学生学费按学年收取,每学年第一学期办理注册前交纳,交费才能注册。学校为每位学生申办了金穗借记卡,学生应按学校通知在规定日期将学费足额存入金穗卡,由银行代为扣款。扣款工作完毕后,财务部通过各院系会计人员统一下发学生交费收据。

4.每学年第一学期财务部在收到学生所交纳学费后,为学生置上“已交费”标志,非“已交费”状态均不得注册。

5.每学年第一学期,新生与其他在校生在同一天交费注册。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在迎新绿色通道办理学生借款并在开学后到学生资助中心及时申请相关学生资助。这部分新生最后交费时间可延长至当年1131日,财务部在1131日前由金融卡上扣除学费,并为这部分新生置上已交费标志。

6.已交费同学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必须亲自持学生证到院系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院系教务需在学籍管理系统为已交费学生置注册标志并在学生证加盖当前学期注册章,注册手续完成。未交费学生不盖注册章。未盖注册章,学生证无效。新生学生证盖注册章工作在11月末进行。

7.每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到校一周内,亲自持学生证到院系教务员处办理注册手续。

8.当前学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注册手续的学生,其注册状态为“未注册”。在当前学期学生放假前仍是“未注册”状态的学生,下一学期不允许选课。

9. 学生在规定时间外办理注册手续的,其注册状态设置为“未按时注册”。

10.第一学期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生资助中心为其设置“缓交费”标志。

11.“未按时注册”的学生可在院系教务为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12.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含)以上未注册者,按“学籍管理细则”第四条,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取消其学籍。

13.休学学生应在复学手续后一周内补交学费差额,财务部置“已交费”标志,并发放收据。学生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

14.新生审查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需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由教务部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开出退款通知,财务部为其办理退学费手续。该生已办理的注册手续无效。

15.此规定自20109月开始执行,范围暂限校本部。

16.本规定解释权在财务部、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