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度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的规定,我院成立了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我院专项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一、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本学年出国、延期、休学和停学的学生不参评。留学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优先考虑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生;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服务。各系、所、中心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

 

三、奖学金标准:

学术型硕士生0.8万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生0.8万元/人·年。

 

四、硕士生专项学业奖学金由各系所中心组织评定。请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于9月17日前交给本系、所、中心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或秘书(详见下表)。 

 

五、各系所中心负责老师收到学生申请表后组织评审,并930日上午10点前向学院提交初评名单。

 

系、所、中心

接收老师

办公地点

德语系、西葡语系、法语系、朝(韩)语系、西亚系、亚非系、国别和区域研究

范银天老师

外文楼104

日语系、日语专业学位

杜晓梅老师

外院新楼130

东南亚系、语言所、世文所、MTI教育中心(英翻硕)

郝赟老师、潘桂英老师

外院新楼113

南亚系

张静老师

外文楼118

英语系

索亚莉老师

外院新楼307

俄语系

陈松岩老师

 

阿拉伯语系

廉超群老师

 

 

附件:专项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21年7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