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度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的规定,我院成立了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我院专项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一、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本学年出国、延期、休学和停学的学生不参评。留学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优先考虑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生;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服务。各系、所、中心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
 
三、奖学金标准:
学术型硕士生0.8万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生0.8万元/人·年。
 
四、硕士生专项学业奖学金由各系所中心组织评定。请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于9月20日前交给本系、所、中心秘书老师(详见下表)。 
 
五、各系所中心接收老师收到学生申请表后组织评审,并于9月30日上午10点前向学院提交初评推荐名单。

系、所、中心 接收老师 办公地点
德语系、法语系、西葡意语系 郝赟老师 外文楼104
俄语系、东南亚系、语言所、世文所 苏晓老师 外文楼104
西亚系、亚非系、朝韩语系、国别和区域研究 雷洋老师 外文楼230
南亚系 张静老师 外文楼118
日语系 杜晓梅老师 外院新楼130
MTI教育中心(英翻硕) 潘桂英老师 外院新楼113
英语系 索亚莉老师 外院新楼307
阿语系 徐文老师 新楼224

 

附件:专项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