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人文学部09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延长期资助申请的通知

特别提醒:外国语学院接收申请时间截止到:2017929日,逾期不再受理

接收申请:外国语学院教务办民主楼102 叶老师处。

 

人文学部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加强对人文学部延长期博士生的管理,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根据《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补充管理办法(试行)》结合人文学部的特殊情况,现将2009级及以后的人文学部博士生延长期资助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1.适用对象、资助额度及年限

资助对象为在其基本学习年限内具有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已经缴纳延长期学费、完成注册且正处于延长期第一学年的人文学部博士生。

资助额度为2500/学期,资助年限不超过一年。处于延长期第二学年及以上的学生不能申请。

1:博士生延期期间学费须自行缴纳。

2.申请及审核程序

1)博士生填写附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延长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人文学部2009级及以后延期博士生使用)》,经导师、院系签署意见后,将纸质表格交至学院教务老师处。交表时间由各院系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2)各院系请于20171010日(周二)前集中将纸质表格交至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5522室),逾期不再受理。

3.资助发放

延长期资助按学期发放,研究生院计划于11发放本学期资助至符合资助条件的博士生银行卡中。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奖助办公室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17912
 

 

 附件:资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