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注册、学籍异动、2014年7月预毕业生个人信息审核和补照相通知

一.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注册时间为2014217221日上午持研究生证到外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民主楼101室办理注册手续。
2.    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    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如,一学期同时3门或以上必修、限选课不及格;经重修后累计两门次仍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2)    对于因出国不在校的研究生,一律先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报到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3)    未按规定交纳培养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4)    未按时交费但之后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3.      所有学生(包括07级及以后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本年度培养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研究生应于201412~221的工作日到学校财务部交费。交费时间:上午800-1115 下午100-415,交费地点:财务部(化学南楼)或财务部四教办公区 102室(法学楼西侧,有北京大学结算中心标志),交费方式:刷卡或现金。
4.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二、学籍异动
1毕业班研究生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20144月15日。本人在个人门户中提出申请,打印并请导师系主任签字后提交教务办公室。(定向和委培的学生,在“相关单位意见”栏中,必须有委定单位的签字和盖章,然后再交到教务办公室。)
2需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不予批准延期。
3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住房自理或视学校房源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42006级(含)以前的各届计划外研究生申请延期时,需缴纳延长期间学费,延长期间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52007级(含)以后的各届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并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4中的标准。 
                                         
三、415日前,预计2014年夏季毕业的同学做好“预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在校内门户中核对个人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正确。注意“姓名拼音”务必填写正确(各种英文证明以此为姓名)。未核对信息,责任自负。
路径: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学生业务——学籍信息——查询和修改个人信息——核对所有信息并填写完“姓名拼音”“出生地”“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保存”
 
四、毕业证书照片一律用学校统一照相的照片。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统一要求,未按要求参加图像采集者,学历证书将不能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有效认证。
预计20147月毕业、但未参加201311月学校统一组织图像采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双证),应于2014515日前自行到指定照相公司补照。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600
   点: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4层(宣武门十字路口西南角黑色大楼,北大东门地铁4号线直达,联系电话:63076145)。
   格:每套15元,现场交费。
注意事项:
1、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请注意着装颜色(以深色正装为宜)。现场应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研究生本人去拍摄时,务必携带并出示校园卡(或学生证)和身份证,说明本人身份(非常重要的信息)及照相原因,补照现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留学生、港澳台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3、目前预计确定会延期至20147月以后毕业的同学,可不参加。预计提前至20147月毕业的同学,须补照。
420137月以前已参加过图像采集、现预计于20147月毕业的同学,以往采集图像已失效,须补照。
 
五、请登录个人门户,关注自己的学分和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有问题可以在注册周后,来教务办咨询。
 
学分完成标准:总学分完成,必修学分完成。
博士生:培养计划——完成学分——综合考试——开题报告——预答辩
硕士生:最迟在第五学期完成学分和开题报告,并交到教务办留存。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