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

3、申请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者,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校外推免生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须在同专业学生总数前30%以内;

(2)校内推免生学习成绩综合绩点原则上须在3.5以上。

 

二、招生专业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国别与区域研究)、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日语口译

 

三、申请办法

1、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网 上申报

 即日起-9月15日12:00,在北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网上申报,点击“网上报名”,登录填报志愿信息。

2、寄送以下纸版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推荐,推荐信须亲笔签名、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特别提示:网报信息如与打印版信息不一致,则视为不合格材料,请保证申请表右上角的校验码一致)。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如被发现有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拟录取资格。

纸质申请材料的寄达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6:00,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也可本人亲自送达(限校内申请人),自送时间仅限9月15日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重要说明】

<1> 纸质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且在每页材料的右上角写上对应项的编号;

<2> 第(3)项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按顺序夹入;

<3> 按顺序用大小合适的长尾夹在左侧夹牢,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申请专业、联系电话;

<4>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民主楼101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1686(快递仅限邮局“特快专递EMS”,恕不接受其他公司的快递);

<5>材料以寄(送)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送)达者视为报名无效。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均不予受理。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复试说明

1、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对参加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复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及内容:口试;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包括语言材料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及语言应用能力等。每人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比例: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我院将通过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http://sfl.pku.edu.cn)的“通知公告”栏公布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复试安排。复试时间预计为9月19、20日。请密切关注我院相关通知。

 

五、录取工作

1、待录取与公示

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我院不再另行向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送接收函。推免生可在2020年10月25日前登录本院网站或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院提出。

2、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 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其他事项

1、不允许同时填报我院 2 个专业/方向;

2、专业硕士不提供住宿;

3、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七、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686

电子邮件:gwyyjsjw@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民主楼101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1)

学院网址:http://sfl.pku.edu.cn

 

2、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