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5-2026学年度外国语学院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的规定,我院成立了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我院专项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一、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本学年延期、休学和停学的学生不参评。留学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优先考虑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生;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服务。各系/所/专业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
 
三、奖学金标准:
8000元/人·年
 
四、专项学业奖学金由各系/所/专业组织评定。请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见附件)于9月15日前交给本系/所/专业秘书(详见下表)。 
 
五、各系/所/专业收到学生申请表后组织评审,并于9月26日上午10点前向学院提交初评推荐名单。

系/所/专业

接收老师

办公地点

德语系、法语系、西葡意语系、朝韩语系、国别和区域研究

郝赟老师

外文楼104

俄语系、东南亚系、语言所、世文所、南亚学系、西亚系、亚非系

苏晓老师

外文楼104

日语系(含日翻硕)

杜晓梅老师

外院新楼130

英语系(含英翻硕)

潘桂英老师

外院新楼307

阿语系

徐文老师

新楼224

 

附件:专项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