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11年关于奖励研究生的决定
2011-03-01
研究生教育是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是学院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全院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校生目前已近500人,包括科学学位和应用型翻译硕士两大部分。为了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钻研学术和勇攀学术高峰的精神,致力于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撰写出高质量的优秀论文和学位论文,经学院党政院务会讨论决定,2011年继续对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同学给予奖励。
具体要求如下:
一、 对在学博士生的奖励
1,须是在国家公开发行的中文核心期刊(CSSCI)上或者国外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2,论文署名必须是以北京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3,论文发表的时间自2010年5月2日至2011年4月20日。
4,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5,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语种不限。但申请人须请有关专家学者提供一份文字材料,证明论文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真实性。
6,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其他形式的文章一般暂不考虑受理。
7,奖励数额以论文的篇数为准。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发表第二篇及以上数量的核心期刊(CSSCI)学术论文且尚未获得奖励,奖励数额是前一篇的倍数。2010年已经获得奖励的论文不再奖励。但是,以往奖励过的核心期刊论文数自然为新的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奖励的基数。
8,本院在职博士研究生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在统计范围。
二、对在学硕士研究生的奖励
1,须是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或者国外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
2,论文署名必须是以北京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3,论文发表的时间自2010年5月2日至2011年4月20日。
4,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
5,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语种不限。但申请人须请有关专家学者提供一份文字材料,证明论文发表在国外学术期刊的真实性。
6,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其他形式的文章暂不考虑受理。
7,奖励数额以论文的篇数为准。2010年已经获得奖励的论文不再奖励。但是,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若发表第二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且是核心期刊(CSSCI)论文,奖励数额是前一篇的倍数。
此项奖励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受理时间以学院公布的通告为准。
希望各位在学的研究生同学及时提交要求的材料,并将材料交给教务办公室邵晓梅或者刘冬梅老师。
提交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的截至时间是2011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62751686
联系人:邵晓梅、刘冬梅
外国语学院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