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选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
 
为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和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的基础项目的研究,加强对关系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全局、对学科建设起关键性作用的基础项目的研究,加强对事关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项目的研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组织征集重大基础研究选题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征集选题的重点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特色地域文化研究、重大文化典籍整理与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重大基础理论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积极推进重大基础项目的研究,旨在以国家项目名义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集体攻关,挖掘和保护我国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旨在推进学术观点、学术概念、学术语言创新,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具有世界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旨在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的使用效益、拓展资助领域,着力推出一批代表国家水准、分量厚重的标志性重大研究成果。推荐选题要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具有较高的思想含量和现实意义。
2、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重大委托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等国家级项目资助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资助的选题,不再推荐。
3、对各地推荐上来的选题,我办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认真论证后,将根据选题性质和研究内容,列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或列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选题及2011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4、本次选题征集工作由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征集选题的单位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省(区、市)级党校、社科院,省属重点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
5、推荐选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选题名称、选题价值和内容简介、首席专家及研究团队、实施计划及完成时间、预期成果、承担单位、经费概算等,每个选题一般不超过1000字。
6、请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认真审核把关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30日前将选题寄至我办规划处,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npopss@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重大基础选题”字样。
   7、本通知请转发有关单位,可上网转发。
 
通讯地址:北京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规划处
邮政编码:100806
联系人及电话:尚雨(010-83083060) 孙璐(010-83083174)
电子邮箱:npopss@vip.163.com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
附录:关于征集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选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