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接收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特别提示:外国语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7日8:00-17日8:00,接收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10: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打印版信息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将被视为不合格材料。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

 

二、招生专业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国别与区域研究)、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日语口译

 

三、申请办法
1、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网上申报
 2018年9月7日8:00-17日8:00,在北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网上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纸版申请材料寄送应包含以下项目:                    
(1)北京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
(2)北京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考生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特别提示:
打印版信息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将被视为不合格材料)。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8年9月17日上午10:00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并在每页右上角写上对应的项目编号,按顺序用长尾夹左侧夹好)装入自备信封,直接寄(送)达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燕园大厦626房间,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编100080,电话010-62751686。如用快递寄出,仅接受EMS或者顺丰速递。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快递请注明“XXX(学生姓名)申请XX专业(或XX方向)免试推荐资料”。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关于学术型免试推荐研究生复试说明:
1、学院部分专业面试,部分专业面试+笔试。复试形式仅为面试的专业,满分100分;面试+笔试的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复试笔试和面试60分及格,笔试、面试成绩其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形式和考核内容:口试;面试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包括语言材料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及语言应用能力等。每人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3、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sfl.pku.edu.cn/index.htm)公布获得复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为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比率不低于120%。
 
五、录取工作
1、待录取与公示
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请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我院不再另行向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送接收函。推免生可在2018年10月25日前登陆本院网站或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2、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院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其他事项
1、专业硕士不提供住宿。
2、若上级部门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10日